合肥追债公司成功调处一起4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靠着耐心沟通、情理兼顾,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一纸借条难兑现 无奈起诉求公道
2023年1月16日,被告徐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原告刘某借款40000元。借款当日,原告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将40000元交付被告,被告确认收款后在借条上签字捺印,双方民间借贷关系合法有效。
然而,借款到期后,被告徐某并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多次通过电话、上门等方式催讨,被告均以资金紧张为由推脱,始终未偿还任何款项。无奈之下,原告刘某向乌鲁克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400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精准研判案件 锚定调解方向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梳理案件材料,结合借条、转账记录、催款聊天记录等证据,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具备调解基础。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均为本地居民,单纯判决不仅可能加剧双方矛盾,还可能因被告暂无一次性还款能力导致后续执行困难,承办法官决定优先采用调解方式化解纠纷,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调解前,法官主动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详细了解各自诉求与实际情况:原告刘某因多次催讨无果,对被告的还款诚意已产生疑虑,希望能尽快拿到欠款;被告徐某则表示并非不愿还款,而是近期资金周转困难,无力一次性偿还40000元,希望能分期履行。
法理兼顾情理 柔性化解搭起“缓冲桥”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一方面向被告释明关于民间借贷的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其应承担的还款责任,告知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打消其拖延还款的侥幸心理;另一方面,也向原告耐心解释被告当前的实际困难,分析一次性还款与分期履行对双方的利弊,引导原告理性看待纠纷,给予被告合理的还款宽限期。
经过法官多轮耐心沟通与协调,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逐渐缓和,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徐某分四期偿还原告刘某借款本金40000元。为保障调解协议的执行力,法官在协议中明确约定了违约责任:若被告徐某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刘某有权就被告未付金额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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