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讨债公司成功调解一起因遗产场地租赁引发的收益分配纠纷,不仅促成罗氏兄弟握手言和,也为承租企业扫清了经营障碍。
事件起因
据了解,江油市新安镇新店村村民罗某德将已故父母留下的原有住房地块自行安装地磅后,出租给某饲料公司使用并收取租金。其兄罗某林认为,自己对父母遗留的房屋及院前院坝依法享有继承权,应参与场地租赁收益分配。因遗产范围界定不清、收益分配比例分歧较大,兄弟二人多次沟通无果,矛盾持续升级,引发邻里关注。
调解过程
调解过程中,罗某德坚持认为地磅系自己出资建设、场地由自己管理运营,租赁收益应归个人独有;罗某林则主张老宅及院坝属父母遗留的共有财产,自己拥有合法继承权和收益分配权。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矛盾还影响了饲料公司对场地的正常使用,形成复杂的纠纷隐患。
调解小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遗产继承、物权归属、共有财产收益分配等规定,向双方开展普法释理,清晰界定遗产继承范围,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并逐一分析双方诉求中的合法依据与认知偏差。针对当事人法治意识薄弱、遗产权属认知不清的问题,调解人员耐心引导双方顾念亲情、互谅互让,依法理性化解矛盾。
达成和解
经过多轮协商、双向疏导,调解小组在兼顾群众合法权益与企业正常经营需求的基础上,反复沟通、细化分配方案,全力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由罗某德每年9月15日前,按租赁费的23%分配给罗某林。兄弟二人冰释前嫌,对调解结果均表示认可与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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