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讨债公司成功调解某科技公司与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因服务合同履行产生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特邀调解组织证和商事调解中心,委派商事调解员任育娇主持调解。双方因服务费及违约金支付事宜产生争议,未能自行协商一致,进入调解程序。双方对案件事实、证据均无异议,核心分歧集中在款项支付金额、履行期限及违约责任承担上,亟需通过居中调解化解矛盾、确定履行方案。
调解过程
调解过程首先核实双方主体身份,告知当事人调解权利义务及回避相关规定,双方均无异议且不申请回避。商事调解员任育娇组织双方依次陈述案件事实、诉求及证据,双方对涉案事实及证据均予以认可,无额外证据提交,亦无其他事实补充。在了解案件事实基础上,调解员任育娇秉持自愿、合法、公平公正原则,耐心开展法理释明与情理疏导,向双方厘清合同履约责任、违约金承担依据,引导双方理性权衡诉讼风险、时间成本与维权成本。
通过居中沟通协调,促成双方放下分歧、务实协商,由被申请人主动提出明确付款方案,再征求申请人意见,反复沟通敲定履行时间、金额、付款方式及违约兜底条款。同时明确双方无其他诉求需要一并处理,并告知调解协议法律效力及司法确认相关事宜,双方自愿作出无恶意串通、自愿履约的法律承诺。
调解结果
经商事调解员任育娇耐心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
一是被申请人于指定日期前一次性向申请人支付服务费及违约金合计款项;
二是若未按期足额履行,申请人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是款项履行完毕后,涉案服务合同纠纷权利义务全部终结,双方不得再就本次纠纷重复主张权利;
四是双方共同向法院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双方对协议内容清晰知晓、无任何异议,自愿签字确认,调解圆满成功,实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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