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收账公司成功调解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以高效、务实的司法服务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 情
2024年11月21日,樊某与曹某签订《农村租地协议书》,约定曹某将其位于鄂托克旗木凯淖尔镇某村的800亩土地(含草牧场和水浇地)租赁给樊某使用,租期为一年。在后续经营过程中,双方因日常琐事产生矛盾,进而采取锁门、拆除暖气等方式相互对抗,导致矛盾不断升级。曹某甚至采取断水断电等措施,致使樊某无法正常进行农业生产,遭受较大经济损失。樊某遂将曹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曹某停止侵害、继续履行协议,并承担诉讼费用。曹某则提出反诉,称樊某未经允许使用其草棚内存放的盐、损坏草棚墙体,并因拆除暖气管道导致暖气片破裂,要求樊某赔偿相应损失。
案件受理
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及时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决定启动巡回调解机制,第一时间前往现场,详细了解案情并开展调解工作。
调 解
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向双方阐明土地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及违约后果,引导当事人从维护自身权益和促进长远合作的角度出发,理性解决争议。
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约定双方继续履行《农村租地协议书》,由樊某向曹某交付房屋,曹某在确认接收后不得再就此前争议事项主张赔偿或要求恢复原状,樊某还需向曹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500元。同时,明确曹某不得阻挠樊某收割玉米及饲养、转运牲畜,否则需承担全部损失及违约金。协议还进一步厘清了机井、电费及相关设施使用的权责划分。至此,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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