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法官和调解员耐心疏导、帮我们理清是非,这邻里间的疙瘩真不知道要结到什么时候!”近日,经窑店法庭与龙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发力,一起僵持已久的农村自建房工程款拖欠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当事人甲某在领取调解协议时,对调解人员的尽心履职表达了由衷谢意。
纠纷缘起:尾款拖欠起纷争 邻里对簿公堂
2024年,村民甲某承建了同镇村民乙某的自建房工程。双方口头约定了施工范围及工程总价款,工程如期完工并交付。然而,房屋完工后,乙某却以房屋存在“质量瑕疵”为由,拒不支付剩余5200元工程款。乙某声称房屋地基有缺陷、外墙墙砖需维修,且合同约定的路灯未安装完毕,坚持将这些问题解决前绝不付款。甲某多次催讨未果,双方矛盾日益激化,昔日同乡关系降至冰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甲某最终将乙某诉至窑店法庭。
联动调解:庭所协同聚合力 法理情融合破局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深入研判案情,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标的额较小,但涉及农村自建房质量认定,且双方系邻里关系。若简单下判,不仅可能引发繁琐的质量鉴定程序,增加当事人诉讼负担,更可能彻底破裂双方情谊,不利于矛盾的彻底化解。为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窑店法庭迅速启动“庭所联动”多元解纷机制,邀请龙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介入,组建联合调解专班,合力攻坚。
调解过程中,调解小组精准把握矛盾焦点,采取“背靠背”疏导与“面对面”化解相结合的方式,刚柔并济。调解员以乡情为纽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法官则立足相关法律规定,精准释法明理。
化解成效:互谅互让成共识 当庭履行促和谐
在调解团队情理法的三重疏导下,双方情绪逐渐降温,最终放下对立、握手言和。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甲某从5200元尾款中扣除部分费用,用于瑕疵维修及路灯安装;乙某当庭付清剩余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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