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要债公司通过实质化解矛盾纠纷的方法,使一起业主主张降低物业费收费标准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最终以120名业主在二审中撤回一审起诉结案。同时,案涉物业公司起诉业主拖欠物业费纠纷的四案也在二审中因已履行由物业公司撤回一审起诉结案。
据了解,案涉小区还有160余起业主拖欠物业费纠纷,物业公司亦按新达成的收费标准及时收回数百万元的全部欠费而不再涉诉,既维护了业主的合法权益,也有效减轻了物业公司的诉累,受到当事双方的好评。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成都中院根据案件的特点,尤其是在涉众拖欠物业费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中,特别注重矛盾纠纷的实质化解,明确以案结、事了、人和为办案目的,使大量拖欠物业费纠纷在源头妥善处理实质解决,取得突出成效。
据承办法官王鑫介绍,此类案件若简单下判的确可以较快结案了事,但矛盾的实质、真正焦点问题并没有解决,案涉矛盾纠纷不但不能得到缓和,反而可能会激化升级。应与当地住建局、街道办等职能部门联动,督导物业公司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整改完毕后方可继续按约定标准收取物业费用。
具体到该案,因只是部分业主起诉主张降低物业费标准,且法院一般也无权直接调整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二审若直接维持一审判决虽能快速结案且并无问题,但实质矛盾并未解决,相关物业公司起诉的四案可能会进入再审、执行程序,还有160余起拖欠物业费纠纷也极有可能进入法院涉诉。而这种实质解纷的方法既有效维护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又有效避免将物业公司拖入诉累,还做到了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化解处理,有效遏制相关纠纷批量涌入法院,实效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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