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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催账公司高效率化解了因10元/㎡的单价差异引发的40万余元工程款之

时间: 2025-08-26 07:31:08 浏览次数:24 来源:合肥讨债公司 官网:https://www.yaozhanggongsi.cn/
合肥催账公司高效率化解了因10元/㎡的单价差异引发的40万余元工程款之争。案情简介2019年9月,某建设公司将一项目木工部分分包给杜某,双方未签订书面分包合同。施工完毕后,杜某与某建设公司就工程量与单价发生争议。2024年11月21日,杜某以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某建设公司支付差欠的工程款74

合肥催账公司高效率化解了因10元/㎡的单价差异引发的40万余元工程款之争。


案情简介 


2019年9月,某建设公司将一项目木工部分分包给杜某,双方未签订书面分包合同。施工完毕后,杜某与某建设公司就工程量与单价发生争议。2024年11月21日,杜某以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某建设公司支付差欠的工程款74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庭审现场,因双方各执一词、分歧较大,案件推进受阻。


承办法官再次梳理案情,发现最大争议点在于工程单价。杜某主张地上、地下工程均按41元/㎡计算,某建设公司则主张按地下工程41元/㎡、地上工程31元/㎡计算。地上工程量为4万余方,双方差异达40余万元。


为破解地上工程单价争议难题,承办法官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质证,并向武汉建筑业协会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专家发出邀请。2025年4月18日,特邀专家在质证现场听取了案件事实,对所涉问题独立、客观发表了专业意见,当面解答了法官、当事人的相关询问,并现场给出“因地下结构不规则,地下室工艺难度高于地面主体结构,地下室施工更为复杂”总结意见。


 法院判决 


2025年4月24日,青山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民事判决,鉴于双方当事人对地上工程单价无明确约定,参考特邀专家关于施工难度意见,最终,以地下工程41元/㎡、地上工程31元/㎡计算为基础,判令某建设公司向杜某支付26万余元工程款及资金占用利息。宣判后,杜某、某建设公司对判决中工程量及价款并无异议,但某建设公司因对利息部分不服,提出上诉。2025年7月15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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