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开发商、业主、承租人
错综复杂的责任关系该如何认定?
物业费、房损赔偿、司法鉴定
繁琐磨人的诉累及程序要怎样压缩?
区人民法院化N步为1步
实质高效为您解忧
财产损害未获赔偿 拒交物业费维权
“房子一直漏水,物业公司不及时解决,东西都泡坏了,凭什么让我们交钱?”
近日,合肥催账公司成功调解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辖区一座楼宇内的物业公司起诉业主和租客索要拖欠多年的物业费,而当承办法官联系当事人了解详细情况时,业主情绪特别激动,一直称要提出反诉。
原来,该业主认为自己有苦衷,因上一层空调外挂机箱冻坏导致漏水到其所在商铺,使得墙壁大面积过水,租户的会议室的地毯、音响等财物损坏,而物业公司对此事处理不当,至今未能解决。该业主遂以不交物业费的方式表达不满,希望借此督促物业及时解决问题。
法官实地走访查看 耐心分析查症结
为彻底解决纠纷,薛玲法官团队深入小区实地走访,到案涉房屋现场对被告提出的漏水问题、房屋损坏情况进行查看。确实如业主所说,有一隔间仍旧在漏水,现场地毯有明显被泡坏的痕迹。
现场查看后承办人和双方分析了责任主体,对于业主提出的财产损害问题涉及的主体较多,可能有出租方的原因,也可能有开发商的问题,一定程度上也有物业公司的责任,无法确定侵权人究竟是出租方,还是开发商,亦或是本案物业公司。
同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也相对复杂,尽管物业公司起诉了多年的物业费,但该楼层业主使用一部分,租客使用一部分,使用时间还有重合,而物业公司起诉时并没有区分二被告各自使用的位置、面积以及时间段。
反复多次释法析理 协商共赢解难题
鉴于双方矛盾较深、案情复杂,承办人决定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直接将商铺现场当成了移动调解室,就地就便开展调解工作。
一次、二次、三次、四次、五次,从物业公司认可对业主房屋漏水损失有责任,到双方同意以减免物业费的形式解决,再到减免的具体数额协商,薛玲法官团队耐心组织双方进行了多轮的磋商,一次次释法明理促进双方彼此理解,各自让步。
经过“背对背”调解、“面对面”言和,在各方不懈努力下,终于促成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以双方均满意的金额减免物业费作为房损赔偿,不仅解决了本案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还化解了业主和租户起诉开发商、物业公司及其他业主的房屋损害赔偿纠纷,也免去了房损的鉴定程序,形成了多方共赢的效果。事后,被告业主给承办团队送来锦旗表达感谢。
Copyright © 2013 尚鑫合肥讨债公司 特别声明:素材来源于网络,如果对您造成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予以删 皖ICP备2021017939号-9
电话:13735452890 联系人:马经理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万达广场C座 xml sitemap txt